关于对邢台市桥东区法院法官赵海民故意(转载):邢台市超度法事
关于对邢台市桥东区法院法官赵海民故意
隐匿关键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邹尔荣,男,60岁,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百货公司家属楼邢台市超度法事。手机15612904893被举报人:赵海民,男,汉族,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法院法官,职务:刑事审判庭庭长。住址:桥东法院家属院。
举报事项:
法官赵海民利用职权便利,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造成邢台中院、河北省高院屡次错判的严重后果,给省市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形象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邢台市超度法事。
事实及理由:
一、赵海民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
1993年,被举报人赵海民审理我诉个体户邓省三债务案邢台市超度法事。法庭调解后出调解书。由于被告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1994年1月11日,桥东法院作出裁定:扣押被告相应财产。
赵海民既是本案审理法官,又是执行法官,因向我索要2万元好处费,我没给,故意不执行、延误执行,最后导致可执行财产彻底流失邢台市超度法事。我多年申诉、上访。200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将上访材料刊登在40期信访简报上,并发函督办。因赵海民欺骗全国人大领导,蒙混过关。
2006年我到邢台中院申请国家赔偿邢台市超度法事。法官赵海民为逃避承担责任,故意销毁1994年1月11日桥东法院裁定书原件。桥东法院执行卷第9页,可清楚看到编号是改动的,并有人为撕纸痕迹。由于赵海民销毁重要证据。导致我在邢台中院、省高院屡次申请国家赔偿败诉的严重后果,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纠正。
二、赵海民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18年,造成严重后果邢台市超度法事。
法官赵海民为掩盖违法事实,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该卷一直未上交法院档案室)邢台市超度法事。在审理国家赔偿案时,我的律师两次到桥东法院档案室阅卷均没有该卷,在此情况下,我申请法庭调取该卷。邢台中院法官邢向恩去桥东法院调取该卷,也未调来。原因是档案室根本没有此卷。
2010年5月听证会上,我的律师要求桥东法院承担丢失案卷责任时,在中院法官的逼问下,法官赵海民才被迫当庭交出该卷,该卷在法官赵海民手中藏匿18年之久邢台市超度法事。由于法官赵海民的行为,造成我申请确认桥东法院违法案屡诉屡败,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纠正。
三、由于赵海民隐匿关键证据邢台市超度法事,导致邢台中院、省高院错判,给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带来恶劣影响
法官赵海民利用职权便利,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造成邢台中院、河北省高院屡次错判的严重后果邢台市超度法事。国家媒体《民主与法制》在2009年9月刊发了“他为何寻找公正法官?”,2012年3月《民主与法制》刊发了“邢台中院雷人的判决说明了什么?”多家网站转载,点击量达上亿人次,该两篇文章抨击了司法腐败问题,对省市两级法院司法公正的形象带来恶劣影响。而这一切均是赵海民销毁、隐匿证据造成的恶果。
综上,恳请纪检机关对赵海民的行为予以立案追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邢台市超度法事。
(以上所述均有证据可查邢台市超度法事,如需调取,请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将予以提供、配合)
举报人:邹尔荣
2012年4月20日隐匿关键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邹尔荣,男,60岁,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百货公司家属楼邢台市超度法事。手机15612904893
被举报人:赵海民,男,汉族,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法院法官,职务:刑事审判庭庭长邢台市超度法事。住址:桥东法院家属院。
举报事项:
法官赵海民利用职权便利,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造成邢台中院、河北省高院屡次错判的严重后果,给省市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形象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邢台市超度法事。
事实及理由:
一、赵海民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
1993年,被举报人赵海民审理我诉个体户邓省三债务案邢台市超度法事。法庭调解后出调解书。由于被告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1994年1月11日,桥东法院作出裁定:扣押被告相应财产。
赵海民既是本案审理法官,又是执行法官,因向我索要2万元好处费,我没给,故意不执行、延误执行,最后导致可执行财产彻底流失邢台市超度法事。我多年申诉、上访。200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将上访材料刊登在40期信访简报上,并发函督办。因赵海民欺骗全国人大领导,蒙混过关。
2006年我到邢台中院申请国家赔偿邢台市超度法事。法官赵海民为逃避承担责任,故意销毁1994年1月11日桥东法院裁定书原件。桥东法院执行卷第9页,可清楚看到编号是改动的,并有人为撕纸痕迹。由于赵海民销毁重要证据。导致我在邢台中院、省高院屡次申请国家赔偿败诉的严重后果,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纠正。
二、赵海民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18年,造成严重后果邢台市超度法事。
法官赵海民为掩盖违法事实,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该卷一直未上交法院档案室)邢台市超度法事。在审理国家赔偿案时,我的律师两次到桥东法院档案室阅卷均没有该卷,在此情况下,我申请法庭调取该卷。邢台中院法官邢向恩去桥东法院调取该卷,也未调来。原因是档案室根本没有此卷。
2010年5月听证会上,我的律师要求桥东法院承担丢失案卷责任时,在中院法官的逼问下,法官赵海民才被迫当庭交出该卷,该卷在法官赵海民手中藏匿18年之久邢台市超度法事。由于法官赵海民的行为,造成我申请确认桥东法院违法案屡诉屡败,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纠正。
三、由于赵海民隐匿关键证据邢台市超度法事,导致邢台中院、省高院错判,给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带来恶劣影响
法官赵海民利用职权便利,故意销毁(1994)东民初第01号民事裁定书原件;故意隐匿桥东法院1993年邹尔荣诉邓省三债务纠纷诉讼卷,造成邢台中院、河北省高院屡次错判的严重后果邢台市超度法事。国家媒体《民主与法制》在2009年9月刊发了“他为何寻找公正法官?”,2012年3月《民主与法制》刊发了“邢台中院雷人的判决说明了什么?”多家网站转载,点击量达上亿人次,该两篇文章抨击了司法腐败问题,对省市两级法院司法公正的形象带来恶劣影响。而这一切均是赵海民销毁、隐匿证据造成的恶果。
综上,恳请纪检机关对赵海民的行为予以立案追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邢台市超度法事。
(以上所述均有证据可查邢台市超度法事,如需调取,请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将予以提供、配合)
举报人:邹尔荣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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