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眼中,宝钗和黛玉果然不分轩轾?看懂这三件事才知他多偏心:和合法事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10-27分类:法事浏览:74
一梦红楼二百秋,纷纭众说迄未休和合法事。最是奇观钗黛辨,磨完嘴皮动拳头。
《红楼梦》是我国小说史上最为卓越的作品,小说哀叹美好理想的幻灭,悲悼爱情婚姻的不幸,为一众青年女子的命运所感伤,叹惋于贵族家庭的落寞和合法事。其问世以来,众口一词给予了最高的赞誉,与此同时,又几乎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纷争,而这些纷争中,要以薛宝钗和林黛玉的优劣之争最为激烈。譬如清人邹弢的《三借庐笔谈》有载,邹与许伯谦茂才二人是多年老友,常一起谈论《红楼梦》。邹尊奉林黛玉,而伯谦却扬钗抑林,长期以往,二人因为分歧颇大而互挥老拳,其书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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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和合法事。
一对老友因小说人物产生分歧而几挥老拳,这种激烈的争论在我国小说史上,还真是少见和合法事。
自作者将薛宝钗和林黛玉置于同一首判词始,便等同于将二者放在永无止境的比较之中,更有曹公善行明暗互转、真假互形、褒贬不一、似幻似真之事,使得多少人如坠雾中,恍惚迷离,却又甘之如饴,欲罢不能和合法事。
对于薛宝钗和林黛玉,我们曾专门作过讨论,根据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采用的对比手法、象征手法进行分析,比较出二者的美丑妍媸和合法事。譬如由神话“木石前盟”与人为制造的“金玉良缘”看出孰真孰假;由二者身边的丫环品质比较品格优劣;更有从住所、姓名等分析两者的美好及丑恶等等。而事实上,作者在行文时,亦有直观的表达过对钗、黛二人的不同态度,只是藏得比较隐秘,又因判词所障目,令多数人没能回味过来罢了。
家境根基
《红楼梦》里,闻名金陵的四大家族四大家族,除贾家外还有联络有亲的史家、王家、薛家和合法事。在第二回时,作者已通过冷子兴之口讲述了贾家几代人的大致情况,反而王家和史家,作者根本没有详述过。至于薛家,在第四回亦有直述。有趣的是,四大家族中连王家和史家都顾不上的作者,却非要交代林家的根底。文中写道林家:
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和合法事。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甲戌侧批:要紧二字,盖钟鼎亦必有书香方至美。】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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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是四世列侯,至林如海还凭自己的实力以正途出身,也就是林家与贾家一般,是钟鸣鼎食之家,可是在此基础上又添一个书香之族,而这书香二字尤为难得,是许多豪门贵戚孜孜以求的,譬如贾家自文字辈始便试图通过科举入仕,以转型书香世家,然而只盼出一个贾敬,却半路求仙问道去了和合法事。此外,从贾政对贾雨村异常地尊敬来看,这些权势之家对正途出身的人,是有本能的敬服的。而贾家有的,林家也经历过,贾家想要的,林家都有了。所以,作者对林家的推崇,由此可见一斑了。
再看薛家,在第四回,薛家以葫芦案这种特殊的方式和读者见了面和合法事。文中介绍其家底:
且说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薛公子,亦系金陵人氏,本是书香继世之家和合法事。只是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唯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
此段一开始就点出,薛家原本是书香之家,可是因为薛蟠父亲早逝,薛姨妈对儿子无底线纵容,使得薛蟠最终不过一个略认得几个字的混混,与“书香”二字相去甚远和合法事。所以薛家的“书香继世之家”仅仅是从前,到了薛蟠这一本已成为过去,所以才称“本是”,就是原来是的意思,现在已经不是了。
如此,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家庭根基就有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林黛玉世代书香,是那个时代“士农工商”中的“四民”之首,而薛宝钗不仅是“四民”之末,还附带一个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家庭成员和合法事。作者对二者的喜恶,初露端倪了。
初次亮相
早在黛玉进府前,作者便对林家根基、家庭成员等各情况进行了详述,并通过贾雨村之口介绍了林黛玉的不凡和合法事。这是许多文学作品常用到的手法,就是在主要人物亮相时,先进行充分的铺垫,以给人深刻的印象。譬如《三国演义》中对诸葛亮的亮相就是如此安排。而《红楼梦》里,则是侧重于林黛玉、贾宝玉。
在第三回,黛玉进府时,作者根据黛玉的所见所闻,周历写出其人其事,自黛玉弃舟登岸、进入京都,至宁府二府外景、到贾母住处,随后是贾赦院子、贾政居所,等等,种种建筑群落,清晰明朗,历历在目和合法事。而文中对黛玉出场的描写,才真叫千皴万染、浓墨重彩。
黛玉的轿子才在贾母院子停下,便见一群丫头早上前来,掀开帘子道“刚才老太太还念呢,可巧就来了”,一语可知贾母想见黛玉的那种迫切之情和合法事。随后与众人一一见过,不久又带出王熙凤来,作者又从黛玉眼中勾勒出这些人物的相貌神情、衣着形态,面面俱到。而众人眼中,黛玉是“年貌虽小,举止却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王熙凤口中,黛玉则是“天下竟有这等标致的人物”,而贾宝玉则认为这是个“神仙似的妹妹”。此外,宝玉出场,与黛玉一般,在第二回亦由冷子兴口中道出,及至黛玉见了王夫人,再次滃染,由远及近,自外而内,步步铺垫,最后从黛玉视角写出,可谓匠心独运。
《红楼梦》中和合法事,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和薛宝钗可谓是四个灵魂人物,然而第三回前三位都用不同的方式亮相,作者写得都异常的刻意和认真,那么对于另一位重要人物,她的初次亮相,作者如何描写的呢?
第四回薛家举家进京和合法事,家人们来报时,薛家已经在荣府门外下车了,文中写道:
喜的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将薛姨妈等接了进去和合法事。姊妹们暮年相会,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忙又引了拜见贾母,将人情土物各种酬献了,合家俱厮见过,忙又治席接风。
薛家到达贾府后,也是要见过贾母等人,大家厮认一番,这个程序与黛玉进府是一致的,然而作者却只用短短几句话搪塞了事,薛宝钗连一个像样的模样描写都没有,跟林黛玉进府比起来,实在太过简洁和合法事。而人物出场安排、形象描写全靠作者决定,这样的安排和描写,除了因为作者对两者的喜恶有霄壤之别外,似乎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了。
居所安置
林黛玉进府当天,贾母便将宝玉的床挪出来,让黛玉睡在了宝玉原先的屋子里,而宝玉与黛玉之床位,仅仅一个碧纱橱之隔和合法事。两个玉儿都睡在贾母屋里,这在荣府是至高待遇。
那么宝钗呢?如果按照宝钗进府时作者惜字如金的态度,其对薛家住所安排应该不会有太多的交代,然而这次却极其反常,早在薛家进贾府前,作者便通过薛姨妈和薛蟠的对话,告诉我们一些信息和合法事。如薛家在京是有几处房舍的,然而薛姨妈却偏要奔贾家而来,称贾家的房舍是极便宜的,即便薛蟠再三反对仍不做任何让步。如此很容易让人觉得,薛家住进贾府,大抵也能如黛玉一般,受到相当规格的接待吧。然而事实如何呢?文中写道:
贾政便使人上来对王夫人说:“……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和合法事。”
由此可知,薛家住进的是已经闲置多年不用的房屋,无论当初这个院子曾经是荣国公暮年静养之所,无论多么小巧模样,这个房子也已经“空闲”了多年和合法事。
更有趣的是,此院名称“梨香院”,颇有梨园的味道,更有意思的是,在元妃省亲前,贾府将一班戏子安排住进了梨香院,而薛家则另迁别处和合法事。这戏子在当时是贱籍,譬如赵姨娘就曾指着芳官骂“我家里下三等的奴才也比你高贵”,而作者竟然让薛家和戏子住同一个住所,这意味着什么呢?
而在住进大观园后,作者通过对两人的住所安排,再次表达了自己的喜好和合法事。如给予了黛玉优先选择权,最后黛玉住进了翠竹参天的潇湘馆,而宝钗只能住进一棵花木也无、满园皆是藤蔓萦绕的蘅芜苑。翠竹自古就是孤高劲直、超逸脱俗、高风亮节的象征,而蘅芜苑的藤蔓却攀石附壁、左牵右扯,恰似投机取巧、伺机钻营。作者的用意,昭然若揭了。
所以,作者在行文时,亦有隐晦表达过自己的主观态度,只不过得读者细读详参,才能略窥高明一二和合法事。通过这几个例子,我们把握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虽然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注定是要失败的,然而最终取得成功的“金玉良缘”,也难逃作者对她的“惩罚”,那就是宝玉的心一直系在林黛玉身上,而整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林黛玉“质本洁来还洁去”,薛宝钗“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很难说不是作者在厚此薄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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