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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市民辟谷后痴呆起诉组织者 法院:患病后贻误就诊,自己担责60%:辟谷

栏目:符咒 作者:符咒法事网 时间:2022-10-19 09:01:51
近日,广东深圳辟谷。南山法院对外公布一起因参与辟谷活动,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2015年8月1日,深圳一市民在亲属带领下,自愿参加由某文化公司举办的“辟谷”活动。其间只饮水不进食,并在高温室内排汗。8月6日活动结束当晚,其因开车受风导致身体不适。该市民前往无行医资质的徐某和唐某处寻求医治。在两次服用中药粉后,该市民于8月8日晚,因神志不清转至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该市民处于中度偏重痴呆状态,精神伤残等级为四级。该市民认为 “辟谷”活动严重伤害其身体,请求法院判令组织者和徐某、唐某赔

近日,广东深圳辟谷。南山法院对外公布一起因参与辟谷活动,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2015年8月1日,深圳一市民在亲属带领下,自愿参加由某文化公司举办的“辟谷”活动。其间只饮水不进食,并在高温室内排汗。8月6日活动结束当晚,其因开车受风导致身体不适。该市民前往无行医资质的徐某和唐某处寻求医治。在两次服用中药粉后,该市民于8月8日晚,因神志不清转至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该市民处于中度偏重痴呆状态,精神伤残等级为四级。该市民认为 “辟谷”活动严重伤害其身体,请求法院判令组织者和徐某、唐某赔偿。组织者称,该活动已举办多年,是免费慈善活动并规定有严重疾病的人不能参加。法院认为,在酷暑让人处于相对封闭空间内,进行异于日常生活的“养生”。组织者对于原告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经查证,涉案活动参与者中,有一人因发高烧经抢救无效死亡。南山法院认定,原告自愿参加辟谷活动,身体不适后贻误就诊时机,存在较大过错。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自己承担60%责任,组织方和两名无资质行医者各担责20%。原告及两名无资质行医者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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