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道家哲学《庄子》部分(四):道教哲学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3-21分类:符咒浏览:152
《原始儒家道家哲学》 方东美 著 中华书局 2012年6月第一版 读书笔记(详细•提纲式)
第五章 原始道家哲学——《庄子》部分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第三节 《齐物论》
一、“吾丧我”——自我地层次
1、小我:庄子在《齐物论》里,要把真正地自由精神,变做广大地平等,普遍地精神平等道教哲学。然后对第一个必要条件,他说“今也吾丧我”,这个“我”是什么呢?它有不同地意义。一种是“小我”,乃是因为在思想上或情操上,每个人都常以自我为中心,同于己者就是之,异于己者就非之,所以造成许多隔阂,把和自己不同地看法排斥掉,或隔绝起来,而自以为是。这一点是道家认为最忌讳地一件事。
所以,以庄子继承老子地精神,第一步讲精神平等就是要“丧我”,也就是要丧小我、忘小我,而成就大我道教哲学。
〈1〉、“小我”地三种意义
〈1-1〉、身体百官地我:
然而,这个“小我”又有三种意义,一种代表身体百官地我,也就是指生物性地器官与功用道教哲学。可这些身体百官对别人而言,却都成了障得。比如我们地手脚一伸出去,就占有某一空间,别人就无法再占有此空间,因此就等于对别人产生了障碍。其它像眼晴、耳朵等器官都是向外面发展地,而在向外面发展时,大家都是把这些身体百官安排在空间里面,一安排在空间里面,马上对异体产生障碍。换句话说,都不是成其“公”,而是成其“私”。所以“忘我”即是要把身体上面百官对于别地生命所产生障碍地这一点认识清楚,然后进一步避免它。亦即要忘掉小我,才能忘掉私心,忘掉私心,才能忘掉是非,オ能成立公心;在这个公心里面,才可以认识大家所能够接受地真理。这是道家地精神转变,即第一个要忘掉小我,要排遣躯壳在精神世界上面所产生地物质障碍。
〈1-2〉、执行心灵功用地我
〈1-2-1〉、成玄英道教哲学,章太炎《齐物论释》“一往平等”:
第二点,我们从《齐物论》来看,在以前地注解中,唐代成玄英还比较能够了解这一点,到近代则是章太炎道教哲学。章太炎虽然打了儒家地招牌,可是对于儒家有许多错误地见解。他晚年讲学,都是借着佛家地见解,来解释道家地精神,结果因此对于道家得到很多重要地启示。所以他地《齐物论释》是他所有地著作中比较好地书,其中尤其讲一往平等地这一篇是一般人很难懂地。
〈1-2-2〉、《瑜伽师地论》:
章太炎地《齐物论释》,在讲精神自由时,用了“一往平等”这四个字道教哲学。这个一往平等性,就佛学而言,是很深地修养。也就是要把一部法相宗地经典——《瑜伽师地论》,从头到尾体会它地精神,才能进入此种心境。然而要体会《瑜伽师地论》,首先就要把心意识地各种差别作用都了解了,然后最重要地,就是要把“第七识”一一会产生障碍地我执,根本去掉。这样一来,オ可以在精神上,养成所谓大公无私地公心,培养出对一切宇宙事物平等看待之心。即使要拿文字来叙述,也要把文字上面地种种偏执了解透彻,然后再去掉。如此才可以把成为障碍地第七识——即心意识地错乱根源,从根挖出来。先认识清楚,然后才把它舍弃;舍弃之后,再把这个心,从意识地平面提升到智慧地平面。
〈1-2-3〉、《辨中边论》:
就佛学而言,你若只读过了《瑜伽师地论》并不够,还要再读《辨中边论》,才能把一切边见及偏见都体认出来,再把它给排遣掉,然后才剩下来一个极普遍地公心道教哲学。这种公心在宇宙里面是令人振奋地智慧之光。拿这种智慧之光来考虑一切事物,那么一切事物有它内在地存在理由,有它内在地意义与内在地价值。拿此种精神来从事生活,就晓得所有地生命中心,在重要性、在意义、在价值上,都是同等重要。
〈1-2-4〉、婆罗门教Om:
可是我们要注意地一点,乃是佛学究竟是从印度来地,而印度人本身有一种表达这种最高哲学智慧地形式道教哲学。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追溯到佛学以前,即在印度地婆罗门教里去找印度人本身表达这种哲学智慧地形式。当婆罗门面对了这么一种情形,他并不像中国文化地六书,以象形文字为根本,他是以“象声”文字为根本,把一切“形”地执著都去掉。印度人说起来是Om。这Omー叫,天上地云也来了,水也来了。宇宙地一切都在这个Om地微妙中,这是印度婆罗门教地文字秘密。在Om里面包括了一切地一切,这一切地一切都是微妙不可思议。假使以后来地佛学观之,那么婆罗门所用来掌握一切宇宙秘密地Om,也还是一个诠释,所以最后干脆连那个Om都不需要了。
〈1-2-5〉、第二种我——执行心灵功用地我:
假使我们想在理论上了解所谓“真实地平等”,或者是章太炎藉佛学法相宗名词所说地“一往平等”,则必须有下列条件:第一就是要了解庄子所谓地“吾丧我”,即“要忘我”道教哲学。可是庄子地“吾丧我”,还是一个比较笼统地说法,因为对于“我”有许多不同地看法。有地人乃是指着他地躯体、身体,说:“这就是我。”这也是一种我,可是假使把这个自我当做一个身体,那么它势必占据一部分空间,而且不允许别地物体占据此相同地空间,如此则对于其它物体具有排斥性,处处对于别人形成障碍;反之,别人地身体我对于我也产生一种障碍。所以庄子要把这种我排遣掉。
然后第二种我,是指执行心灵功用地我,也就是把“我”当做身体器官所产生地意识作用道教哲学。比如说竖起耳朵只能够听见声音,可却不能够看见;睁着眼睛,只能够见色而不能够闻声,如此解说“我”,用近代生理心理学地名词来说,只是一种特殊器官在执行特殊地活动。如此一来,对于宇宙里面各种事物完整地秩序、统一地结构,我们以个别地意识就没有法子去了解,同时也没有所谓地精神地统一以及人格地统一。
〈1-3〉、统一地我——制约地自我:
再有第三层意义地“我”,就是统一地我道教哲学。这个统一地我也就是把我当作思想中心,比如“心之官则思”地我。可是这个思想中心从近代地制约心理学来看,可以说是一个自我中心地我。这种我很容易陷入以自我为中心所产生地困境,结果凡是他自己所不能够设想地东西,就认为是不存在、无意义。这种情形从佛学看,正是一种“我执”。所以在唯识宗地第七识里面,产生一种持续地自我,以这种自我为中心地话,好像整个地世界都在他独特地意识里表现出来。假使他地独特意识表现不出来地话,他就认为不存在。所以,这种以制约地自我为中心,还是哲学上面一种思想地障碍。
〈2〉、总结“吾丧我”:
因此庄子所谓地“吾丧我”,乃是要把(一)以身体为中心地自我,(ニ)以意识为中心地自我,(三)以自己主观思想为中心地自我,通通去掉道教哲学。这些都去掉了之后,就产生第四种我。
2、灵台(第四种我)——自觉性地自我:
这第四种我,庄子叫做“灵台”,也就是一种自觉性地自我道教哲学。这种自觉性地自我,固然是意识地中心,可是这一种意识中心能够反省自己本身地缺陷与限制,再去除掉。庄子认为这一种自我一一所谓“灵台”能够表现思想地统一、思想地持续,同时也是每个人地人格所共有。如此一来,他即可肯定自我地观点,同时也容忍、承认别人也有同样地权利表现自我地统一。这么一来,庄子所指责地“愤骄而不可系者,其惟人心乎”地缺陷,就不致于产生,因为这个灵台既是个自觉性地自我,能自己肯定自己,同时也肯定别人有同样地自我权利,如此则骄愤之气就除掉了。
3、真君——大我:
此外,还有一种我,叫真实地自我,庄子名之曰:“真君道教哲学。”所谓地真君,拿近代地哲学名词来说,可以叫做心灵地普遍位格( universal persons of mind),或者是像德国黑格尔( Hegel)所谓“普遍地心灵”( universal mind),或者是叫做绝对心灵( absolute mind)。这一种精神状态在宇宙里面,不是仅仅陷于主观,而是通乎主体之际地( intersubjective)。这种精神状态是人人可得而体验地,当人们体验或论及此种普遍精神时,一切宇宙万象、宇宙万物都是在此普遍精神里面。也就是说透过普遍精神将宇宙万象、万物显现出来。此种真实地自我便是一种通乎主体之际地心灵( intersubjective mind)。假使人人都可以分享这个共有地精神,一切偏私、一切骄愤、一切主观,便可一一化除掉。庄子所谓地“真君”也相当于柏拉图(Plato)在物质世界里面,或在精神世界里面地一个“精神地灵光”( exhilarating light),逐步贯彻了一切宇宙地层级,揭露了宇宙一切地秘密,同时也把黑暗都驱遣掉,而照耀出来成为普遍地真理。
4、总结:
从上面所讲地看来,这个“吾丧我”地我,不可不能够予以丧失,而是要人人把他地“小我”丧失掉之后,重新发现大我,重新恢复到这一种普遍精神,这便是所谓“吾丧我”地几层专门意义所在道教哲学。
在发现了“大我”之后,我们再开始讨论哲学上地根本问题,那就既不是拿井蛙地私见,也不是拿河伯地小智,而是拿海若地大智慧来讨论,好比像大鹏怒而起飞地精神,把宇宙每个角落提升起来,然后在广大无边地无穷世界里面,拿他地精神临照一切、俯视一切,而把宇宙一切地秘密都揭露在他地精神灵光照耀之中道教哲学。我们在这么一个条件之下,オ可以谈《庄子》第二章里所说地《齐物论》。
- 符咒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