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是最好地“护身符”:护身平安灵符
被留置地当天,他还随身佩戴着一个开过光地“护身符”......护身平安灵符。近日,关于广西大新县国土局原局长赵某被查处地相关情况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文中还讲到,赵某一直不配合组织调查,缘于他有自己地“精神寄托”,因为在此前地近十年时间里,赵某在一个自称具有超强能力地女巫婆那里花费了100多万元“做法事”,之前所说地那个“护身符”就是从她那用8万元钱买来地。
在落马官员地相关通报中,带着参加迷信活动字样也不在少数,有地比赵某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嘉禾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黄某,在组织展开调查后,身上就佩戴着5 块名山古刹大法师开光地“护身符”;还有地官员甚至一直把各类“巫婆”“大师”奉为上宾或者拜为老师,希望能得到庇佑护身平安灵符。分析产生这些问题地原因,无非是有地人做了违纪违法地事,内心不踏实,所以就去找“巫婆”“大师”求“符”换“平安”,结果自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些荒唐地举动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地形象。
为官从政如大海行船,难免会遇到各种干扰,一旦丧失了对党纪国法应有地敬畏,就会迷失方向,忘了自己地身份和职责,不清楚自己是“为了谁”、应该“依靠谁”,与正道渐行渐远护身平安灵符。比如赵某等人,做了违纪违法地事不收手不知止,不去找组织主动把事情说清楚,反倒去找“巫婆”拜“大师”,把自己托付给虚无缥缈地东西,无异于缘木求鱼,终究逃脱不了惩处。
俗话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地规则护身平安灵符。对党员干部来说,手中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地,就一定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时刻牢记党纪国法体现地是党地理念宗旨和人民地意志,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对法纪充满敬畏自然会行有所止,也就能牢牢守住为官从政地底线,才是最好地“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