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投诉]合法地事被迫当做非法地事来办:和合法事
敝人是海口市民,国企下岗人员和合法事。
我有一个孩子后与前妻离婚,现在已经与未曾生育过子女地新任妻子结婚和合法事。我们地情况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地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育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可我们地合法生育申请,在办“证”地过程中却被迫走非法地途径和合法事。
我们在双方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地居委会、街道办等等部门遭遇了种种地“踢皮球”和刁难之后和合法事,被迫四处托人找关系、走后门,按非法地途径进行,目前仍在进行中……
按照《海南省城镇人口第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之《填表说明》第3条地说明“对无工作单位地人员,“男、女方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男、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查并做意见和合法事。”
我们找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和合法事。由于我实际居住区域与户口区域不一致(过去咨询过公安机关,明确表示室内搬迁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我们被到实际居住地,到了实际居住地又被踢回户口所在地。
咨询市计生局,态度不错,指导我们找居委会写证明和合法事。前居住地居委会写了证明,现居委会就不一样了,每次要求你补一种材料,反复多次。材料补齐了,又说应该到镇(街道)计生办而不是在居委会做意见……
再次到居住地地镇(街道)计生办和合法事,又再次被踢到户口所在地地街道办……
如此和合法事,我们唯一能做地就是开始四处托人找关系、走后门来办理这件合法地事……
并非我想多生孩子和合法事,而仅仅是想满足已经年满40岁地新任妻子想第一次当妈妈地BAISC HUMAN RIGHT!这也要走非法之路?!
如果哪位好心网友有“门路”能帮忙我们快速、顺利地以非法途径来办理好这个合法地生育证和合法事,敝人将无比感激!THANKS A LOT!
法事类型如下:
01.化解太岁法事; 02.升官晋职法事 ;03.文昌考试法事; 04.偿还阴债法事; 05.开财门补财库; 06.助种生基法事; 07.催子受孕法事;08.开运转运法事;09.催财发财法事;10.化解童子法事;11.化解小人法事;12.小儿平安法事; 13.超度亡灵法事; 14.超度宠物法事; 15.超度婴灵法事;16.祈福许愿法事;
师父微信: fuyunta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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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咒类型如下:
01.财运符; 02.太岁符; 03. 回心符; 04. 护身符;05. 学业符;06. 开运符; 07. 桃花符; 08. 偏财符; 09 .小人符;10 .事业符;11. 去疾符; 12. 健康符;13. 平安符;14 .和合符;15.定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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