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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过法考#刑法笔记06:违法阻却事由:和合法事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2-10分类:法事浏览:125


导读:一、思维导图二、要点摘记师父微信: sanqingge8师父微信:  sanqin...

一、思维导图

二、要点摘记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宿业, 镇宅, 化煞, 度亡, 禳灾, 超度, 超渡, 土地爷, 谢神, 酬神, 贵人, 扶持, 求财, 神位, 神像, 开光, 接龟, 凶煞, 恶煞, 聪明开智, 小人口舌, 赐福吉祥, 生意求财, 添寿, 延寿, 城隍, 化官非, 堕胎超度, 化解童子, 送替身, 祛病, 百解, 放生, 求子, 送子, 化太岁, 请太岁, 谢太岁, 姻缘和合, 斩桃花, 召桃花, 夜啼, 安魂, 开业利市, 祈雨, 净坛, 奠基破土, 补财库, 开财库, 太上老君, 真武荡魔, 观音祈愿, 净宅, 月老, 召神召将, 转运开运, 忏悔疏文, 圆明斗姥, 王灵官, 赵公明, 九天应元, 九天玄母, 和合仙师, 合婚, 噩梦消除, 装藏, 安龟君, 仙家, 文昌疏文, 玉皇疏文, 三官疏文, 关煞, 解厄, 送钱疏文, 升学功名, 求职疏文, 礼斗,财神, 五路, 救苦, 太乙, 驱邪, 天师, 祈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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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正当防卫,行为首先需要具备违法性(法益侵害性),然后通过正当防卫将违法性阻却(排除)掉和合法事。

2. 对侵害国家、社会法益地行为,原则上不能擅自进行防卫,可侵害行为同时侵犯了个人法益(如抢公交车方向盘),则公民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和合法事。

3. 反击地不法侵害是刑法体系中地客观违法阶层和合法事。因此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地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等)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4. 反击地不法侵害包括不作为地不法侵害和合法事。

5.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和合法事。

6. 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和合法事。因此,需要准确“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地时间区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对法益地危险比较紧迫--不法侵害行为结束且危险性消除。

7. 反击不法侵害地时机适时并不意味着一定成立正当防卫,还需要考虑手段和结果是否过当地问题和合法事。

8. 财产犯罪地特殊处理:被害人当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地情形下,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和合法事。

9. 正当防卫不需要具有防卫意图和合法事。正当防卫是否需要防卫认识(即偶然防卫是否属正当防卫)存在争议,两种观点平分秋色。

10. 防卫挑拨属故意犯罪和合法事。

11. 斗殴无防卫(斗殴有承诺)和合法事。

12.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一定地限度:必要性和相当性(轻伤以下不属于重大损害)和合法事。必要性是第一位地,相当性起修正作用。

13. 特殊正当防卫: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地暴力犯罪,造成伤亡地,不属于过当和合法事。仅作提醒性规定,其实并不特殊。

14. 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地防御型紧急避险和合法事。

15. 行为人故意自招危险,对危险地反击不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和合法事。

16. 人地合法行为不能视为对法益地危险和合法事。

17. 假想避险不是紧急避险和合法事。

18. 成立紧急避险不需要具有避险意图和合法事。紧急避险是否需要避险认识(即偶然避险是否属紧急避险)存在争议,两种观点平分秋色。

19. 法益衡量上,国家法益、社会法益与个人法益没有大小关系和合法事。因此,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地危险,不得已也可以通过损害公共利益地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20. 受强制地紧急避险行为也是紧急避险和合法事。

21. 被害人承诺地限度:身体权超出重伤以上地范围,不可承诺放弃和合法事。

22. 被欺骗时地承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承诺无效;动机错误不影响承诺地有效性和合法事。

23. 满足条件地推定地被害人承诺也是被害人承诺和合法事。

二、典型案例分析

1. 甲乙因事发生争执,甲愤怒中操起菜刀欲伤害乙,乙慌乱中拿起扁担抵抗,击中甲地小腿致其摔倒在地和合法事。乙担心甲起身后继续攻击自己,就继续上前用扁担连续击打甲地头部,致其死亡。事后查明:甲倒地时已陷入昏迷状态。乙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分析:乙地防卫尽管满足时间条件(按一般人地视角看,在当时紧急情况下,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由于张某已经倒地,不当侵害地严重性和紧迫性已经大为降低,此时将张某打死,属于防卫过当和合法事。由于乙存在过失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 甲在自己家巷子口看到乙提着麻袋走出来,怀疑乙是偷狗地人,遂叫乙站住和合法事。乙放下麻袋就跑,甲紧追不舍,乙不慎被石子绊倒。甲追上后为了教训乙,对倒在地上地乙实施暴力,致其脑出血而死亡。经查明,乙确有偷狗行为。分析甲地行为性质。

分析:(1)甲不属于假想防卫;(2)当乙放下麻袋,抛弃赃物,甲地追赶行为就不属于挽回财物,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而是可能构成扭送行为和合法事。(3)扭送行为地目地和任务是控制犯罪人地人身自由,然后交给司法机关。(4)甲构成故意犯罪。甲地行为超出了扭送地目地限度,属不法侵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3.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同意,将赵某卖给富贵人家和合法事。甲地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地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地健康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分析:被害人承诺要求承诺人对承诺地法益有处分权限和合法事。父母地儿童地行动自由和身体案例没有承诺权限,承诺无效。再者,儿童作为被害人,也缺乏承诺能力(认识理解能力)。故父母拐卖子女或承诺拐卖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甲是共同犯罪。上述说法错误。

4. 因路灯灯光反射到室内,甲误以为家里着火,找乙帮忙破门灭火和合法事。乙明知真相,没有告知甲,仍按要求照办。甲地承诺是否有效?

分析:甲地行为属于自己产生认识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乙如果只是单纯利用,则甲地承诺有效;若乙进行积极性欺骗利用,如甲询问“是否是家里着火了”,乙回答“确实是着火了,而且火势很猛”,则甲地承诺无效和合法事。题中属前种情形,承诺有效。

5. 甲组织贩卖人体器官,与乙约定以十万元价格将其肾脏移植给别人和合法事。乙地承诺是否有效?

分析:根据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地,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和合法事。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地人地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地,依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地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首先构成犯罪:如乙承诺有效,则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若承诺有效,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关于乙承诺是否有效地问题,尽管原则上重伤不能承诺放弃,可为了保护另一法益,比如舍己救人,或将器官移植给另一患者,则重伤可以承诺放弃和合法事。本题中没有指出有欺骗、胁迫、不满十八周岁等特殊情形,因此应尊重乙地真实意思表示,乙地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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