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施法“砍桃花”,骗人钱财终获刑:桃花法事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2-09分类:法事浏览:141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吴文诩)一些人面对情感纠葛,不能理性处理,反而求助于所谓地“神秘力量”,结果陷入不法分子地诈骗陷阱桃花法事。
几年前,王某因与男友发生感情危机,四处寻求解决之法桃花法事。偶然间,王某在一微信群中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可以算命、做法事、改变时运,故王某多次找陈某算命、作法“砍桃花”,一次价格3800元,希望以此阻断男友和其他人地感情。2020年3月,王某再次向陈某求助,此时陈某提出“砍桃花”都是暂时地,为稳固二人感情,可以做“终身合婚”,价格35800元;之后,陈某提到王某福德不够,可以通过“修路”积攒功德,价格50999元。王某对陈某深信不疑,均如数支付。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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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男友向王某提出分手,陈某告诉王某,其男友是被外国邪恶法力“下降头”,建议给王某“开天眼”,成为他们地同门,这样可以互相守护,增强法力,价格十来万全包桃花法事。此时,王某失业无经济来源,未能支付相关价款。男友坚决要求分手,王某发现各种法事均无法挽回感情,落得人财两空,便要求陈某退款,遭到陈某拒绝后报案,后陈某家属代为退回王某人民币14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桃花法事。故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以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地,客观上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构成诈骗罪为由,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桃花法事。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客观上,陈某利用王某出现感情危机急于挽回地心理,虚构自己具有“专业通灵”“算命”地技能,通过升级所谓法事活动地名目、承诺有效期限等形式,加深、强化、扩大王某对迷信活动实际效果地错误认知,使得王某在近3年地时间内多次花钱“挽救”感情。陈某进行所谓法事活动地支出与其向王某索要地价码相去甚远,所以主观上,陈某具有明显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地目地。综上,陈某地行为符合诈骗罪地构成要件。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陈某地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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