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宜昌市做法事
12月9日
宜昌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经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地污染积累和外来污染输入叠加,预测宜昌市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将持续转差宜昌市做法事。依据《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府办发〔2019〕37号),本着“预防优先”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12月9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长阳自治县及宜昌城区自12月10日9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一、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宜昌市 2021-2022 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21〕12 号)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宜昌市做法事。
2.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宜昌市做法事。
3.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宜昌市做法事。
4.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宜昌市做法事。
5.禁止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内通行(生活垃圾清运、应急抢险、新能源等车辆除外);
6.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露天装卸、运输、转运等产生扬尘的作业宜昌市做法事。
7.增加机动车、船舶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和船舶强化执法宜昌市做法事。
8.增加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次,可根据气温和降雨情况适时调整宜昌市做法事。
9.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食品等环境污染行为巡查处置宜昌市做法事。
10.在气象条件和空域条件允许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宜昌市做法事。
二、排污单位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工艺的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宜昌市做法事。
三、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宜昌市做法事。
四、倡议广大市民节约用电、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宜昌市做法事。
五、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宜昌市做法事。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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