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了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供养道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供养道长。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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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了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供养道长?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彭传皓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供养道长,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供养道长。
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供养道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2、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供养道长。
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供养道长。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彭传皓律师解析: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供养道长。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供养道长。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供养道长。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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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供养道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供养道长。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彭传皓律师简介
精通经济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专业从事债权债务纠纷、公司顾问业务、合同纠纷以及破产业务等领域供养道长。
法事类型如下:
01.化解太岁法事; 02.升官晋职法事 ;03.文昌考试法事; 04.偿还阴债法事; 05.开财门补财库; 06.助种生基法事; 07.催子受孕法事;08.开运转运法事;09.催财发财法事;10.化解童子法事;11.化解小人法事;12.小儿平安法事; 13.超度亡灵法事; 14.超度宠物法事; 15.超度婴灵法事;16.祈福许愿法事;
师父微信: fuyunta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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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咒类型如下:
01.财运符; 02.太岁符; 03. 回心符; 04. 护身符;05. 学业符;06. 开运符; 07. 桃花符; 08. 偏财符; 09 .小人符;10 .事业符;11. 去疾符; 12. 健康符;13. 平安符;14 .和合符;15.定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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