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发“疫情财”,严惩没商量:没财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4起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没财。这是最高检发布的第十八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媒体报道,这些案件均与发“疫情财”有关!包括朱某甲等人涉嫌假冒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新冠抗原快速检测试剂案、高某某田某某于疫情期间囤积食品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案、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制作医用防护服予以销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龚某某利用社区团购涉嫌诈骗案没财。
最高检、公安部的案例一经发布,网民纷纷义愤填膺地留言:发“疫情财”,这样趁疫打劫,岂不是利欲熏心?
网民的义愤在情理之中没财。
病毒扰乱正常生活,疫情考验世道人心没财。自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取得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全国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做出了巨大努力,也付出了巨大代价。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无数动人故事,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困难面前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的精神。而这些趁疫打劫的不法分子却见利忘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可扰乱了疫情防控的正常秩序,更对人心和士气带来了消极影响,性质之恶劣不言而喻。
实际上,不法分子趁疫打劫的现象,早就引起了各界的注意没财。
仅在今年4月1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已对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发出合规警示;4月27日,公安部又下发通知,要求毫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没财。
现在,随着第十八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的发布,4起发“疫情财”的案例被曝光,证明有关部门绝不允许发国难财绝不是说说而已没财。
从公布的几起典型案例来看,高某某田某某于疫情期间囤积食品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案,最容易吸引公众注意没财。这是因为疫情防控期间,不法分子乘人之危,趁机哄抬物价甚至坐地起价的行为给不少市民带来了伤害,人们对此深恶痛绝。本案中,高某某、田某某销售鸡、鸭的进销差价率高达4倍有余,扣除同期市场正常利润后,在短短十来天的时间里非法获取的超额利润高达72万余元!可在他们获得的超额利润背后,管控区内被迫埋单的消费者会增加多少困扰?
疫情防控期间的非法经营案多近于传统类型的囤积居奇,这些案例提醒有关部门既要坚持打击投机又要致力于保障供应没财。而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出现,则意味着即便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能掉以轻心。
向发国难财行为亮剑,公权力部门意志十分坚定没财。前不久,北京公安部门先后对多个核酸检测机构中涉嫌参与造假的人员采取了刑事措施,成为焦点事件。人们气愤,在核酸检测这种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上造假,不法分子真的是胆大包天、丧尽天良,人们更赞叹,敢于斩断利益链条,执法部门可谓大智大勇。
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乘人之危将为社会道德所不齿……对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来说,唯有执法部门高悬的利剑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没财。只要是借疫打劫,只要属于发“疫情财”,有关部门的高压态势就不应该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