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六十四卦-大有卦:象天法地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10-12分类:符咒浏览:188
大有卦(第十四)
离上
法事类型如下:
01.化解太岁法事; 02.升官晋职法事 ;03.文昌考试法事; 04.偿还阴债法事; 05.开财门补财库; 06.助种生基法事; 07.催子受孕法事;08.开运转运法事;09.催财发财法事;10.化解童子法事;11.化解小人法事;12.小儿平安法事; 13.超度亡灵法事; 14.超度宠物法事; 15.超度婴灵法事;16.祈福许愿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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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咒类型如下:
01.财运符; 02.太岁符; 03. 回心符; 04. 护身符;05. 学业符;06. 开运符; 07. 桃花符; 08. 偏财符; 09 .小人符;10 .事业符;11. 去疾符; 12. 健康符;13. 平安符;14 .和合符;15.定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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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下
“大有”:元亨象天法地。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象天法地。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谓五也象天法地。“大”者皆见“有”于五,故曰“大有”。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象天法地。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象天法地。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以健济明,可以进退善恶,“顺天”之“休命”也象天法地。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象天法地。
二应于五,三通于天子,四与上近焉;独立无交者,惟初而已象天法地。虽然无交之为害也,非所谓“咎”也。独立无恃而知难焉,何咎之有?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象天法地。
明惟初九为然也象天法地。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象天法地。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象天法地。
“大车”,虚而有容者,谓五也象天法地。九二足以有为矣,然非六五虚而容之,虽欲往,可得乎?“积中”,明虚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天法地。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象天法地。
九三以阳居阳,其势足以通于天子象天法地。以小人处之,则败矣。
九四:匪其彭,无咎象天法地。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象天法地。
“彭”,三也;九四之义,知有五而已象天法地。夫九三之刚,非强也;六五之柔,非弱也。惟明者为能辨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天法地。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象天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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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群刚之间,而独用柔,无备之甚者也象天法地。以其无备而物信之,故归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无备,知其有余也。夫备生于不足,不足之形见于外,则威削。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象天法地。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象天法地。
曰“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也多矣象天法地。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而象又因其成文,无所复说。此岂真无说也哉!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夫两刚不能相用,而独阴不可以用阳,故必居至寡之地,以阴附阳,而后众予之,“履”之六三、“大有”之六五是也。六三附于九五,六五附于上九,而群阳归之。二阴既因群阳而有功,九五、上九又得以坐受二阴之成绩,故“履”有不疚之光,而“大有”有“自天”之“祐”,此皆圣贤之高致妙用也。故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信也,顺也,尚贤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备”,六五之顺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阳归之,六五之尚贤也。上九特履之尔。我之所履者,能顺且信,又以尚贤,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故曰“圣人无功,神人无名”,而“大有”上九,不见致福之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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