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南厅”老法院:月老法事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10-12分类:法事浏览:107
1999年,我曾到位于南马路的“老法院”办理案件,那时青砖老房子还在月老法事。彼时的场景以及我刚从事律师工作时的新奇和忐忑的心情,都还记得很清楚。2000年,我担任辩护人的一个刑事案件在“老法院”的院子后面的大法庭开庭审理,那个案件当时在天津轰动一时,旁听人数是有史以来最多的。我记得自那以后不久,“老法院”就被拆掉了。
这座被称作“老法院”的地方,就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坐落地,位于现在的南马路188号月老法事。如果那个青砖院落能保留到现在,意义不可估量。有多大意义?如果仅仅说这里是天津法院的发祥地,那格局就小了,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初十(公历1907年3月23日),中国第一个现代法院“天津审判厅”诞生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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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年天津建卫筑城之后,军队属性的“卫”“所”逐渐过渡为县、州、府衙司职地方审判月老法事。从明朝开始,天津的审判活动就在南马路这一带。清代雍正九年(1731),县衙设在水月庵,就是现在的南马路188号这个地方。清末,天津县衙移到现在的老城厢博物馆附近,1900年因八国联军侵华遭到毁灭。重修后改为盐道衙门,1902年县衙再次迁回老法院坐落地,于是就历史性地承担了一个重要职责。清末清廷效仿西方进行司法改革。1906年初,在袁世凯主持下,天津在全国率先筹备审判厅,就在此地。筹备工作正式进行前,袁世凯就一边派人到日本考察,一边加速建设新的办公地点——当时并没有在此长期办公的打算,只是临时借用。
1907年3月,天津高等审判分厅和天津地方审判厅都诞生在此,并举办了盛大的开厅典礼月老法事。一开始,两级审判厅分别由天津知府和知县担任厅长,也都是代管性质。早在此前,1906年就先行设置了四个乡谳局作为初级审判厅。很快,到了1907年的11月,位于现在河北区三马路的审判厅新址建成,天津高等审判分厅和天津地方审判厅都迁入办公。
天津旧时法院机构主要所在地,其实有两处:位于南马路的这个也被叫做“南厅”或“南院”,而位于河北区三马路的叫做“北厅”或“北院”,从1907年投入使用到1937年被日寇炸毁,这三十年间,天津法院主要是在北厅办公月老法事。可天津第一、二初级审判厅(就是永丰屯和赵家场乡谳局)则迁到南厅。1911年4月,两个初级审判厅合并为第一初级审判厅,仍在此办公。1914年4月30日,民国大总统下达撤裁初级审、检厅令,天津市第一初级审判厅被撤掉,可又把天津地方审判厅分厅设在南厅,南厅成为北厅的“分厅”。
1937年北厅被日军炸毁,南厅虽仍在办公,工作也接近停滞月老法事。法院总还要建起来,日伪政权于1939年将南厅作为法院办公用地,并仿照日本东京裁判所的建筑进行扩建,建设了一座局部三层的青砖楼房;1942年年初建成,两级伪天津法院于1939年2月迁入使用。那座办公楼右侧底座部位镶嵌着一块青灰色大理石所做的“戒石铭”,上书“惟明克允”四个字。“惟明克允”语出自《尚书·舜典》,这么庄重的词,却是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揖唐所书。
而北厅也没有复建,南厅、北厅的说法也就不复存在月老法事。南马路188号的坐落地就独享“老法院”的殊荣。
1945年12月,国民政府接收了日伪两级天津法院,并进行重组,还是用的这座办公楼月老法事。1949年1月,解放军打进天津。天津军事管制委员会指派王笑一作为军代表接管旧法院,当时这个院子里有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检察处、天津地方法院、天津地方检察处四家机构。17日,天津市人民法院成立,王笑一担任院长。
从1949年开始,直到1987年,天津市中院和高院都在此办公月老法事。因为天津曾做河北省省会的原因,称谓和管理机制有过变化。1987年,高院迁到鞍山西道312号新址,中院留在此办公。1995年12月,天津市中院分成“一中院”和“二中院”,一中院仍留在此,还是用那座青砖老楼,这一用,就用到2000年了。拆迁周转时,一中院在王顶堤临时办公,2002年迁入落成的新楼。
那座青砖老楼是个有着重要的法律历史意义的地方,天津市政法委也曾在此临时办公,天津市不同级别的检察院机构也曾在此办公月老法事。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的时候,二十八位天津律师的拓荒者,也是从这个院子里重新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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