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平安法院一审宣判百万黄金盗窃案:护身平安法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5月27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11.14”特大黄金首饰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万元护身平安法事。
2021年11月13日22时许,刘某某驾车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携带扳手步行至平安镇平安路原平安商场后院,沿水管攀爬至商场二楼后门,利用扳手撬开防盗门进入商场,盗窃商场内“衣尚万家”店收银台抽屉内的现金1030元护身平安法事。后撬开楼层隔离卷闸门到一楼,在被害人李某某经营的金银加工店盗得银、铜饰品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5月27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11.14”特大黄金首饰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万元护身平安法事。
2021年11月13日22时许,刘某某驾车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携带扳手步行至平安镇平安路原平安商场后院,沿水管攀爬至商场二楼后门,利用扳手撬开防盗门进入商场,盗窃商场内“衣尚万家”店收银台抽屉内的现金1030元护身平安法事。后撬开楼层隔离卷闸门到一楼,在被害人李某某经营的金银加工店盗得银、铜饰品130件。在准备离开时,看到被害人戴某某经营的“中国黄金”店,遂用扳手撬开该店柜台,盗窃摆放在柜台内的黄金饰品695件,被盗饰品价值139.1671万元。案发后被盗黄金饰品由公安机关全部追回,已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护身平安法事。
据悉,“11.14”特大黄金盗窃案是近年来发生在平安区的最大盗窃数额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为此平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采用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并在互联网全程公开直播护身平安法事。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