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公公符咒
本期新闻主编:文雍(微信号lymlcx欢迎添加)
来源:凌源政府网
2021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方案公告(东城街道五里堡村)
2022年6月29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2]439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4.6412公顷为国有土地公公符咒。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1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地块A:北至东城街道五里堡村集体土地;南至五里堡村集体土地;西至五里堡村集体土地;东至凌源市宏瑞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土地公公符咒。
地块B:北至东城街道五里堡村集体土地;南至五里堡村集体土地;西至凌源市宏瑞肉联食品有限公司;东至五里堡村集体土地土地公公符咒。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东城街道五里堡村集体土地4.6412公顷,其中:农用地1.4864公顷、未利用地3.1548公顷土地公公符咒。
权 属
地 类
面 积(公顷)
征地区片
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总费用(万元)
东城街道五里堡村
农用地
1.4864
87
129.3168
未利用地
3.1548
69.6
219.5741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土地公公符咒。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六、如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土地公公符咒。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土地公公符咒。
特此公告土地公公符咒。
凌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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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2021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方案公告
(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
2022年7月5日,经省政府辽地政[2022]482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11.3104公顷为国有土地公公符咒。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1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北至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集体土地,南至杨大营子村集体土地,西至杨大营子村集体土地,杨大营子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土地公公符咒。
四、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集体土地11.310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五、土地补偿标准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土地公公符咒。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到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土地公公符咒。
特此公告土地公公符咒。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2021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方案公告(宋杖子镇宋杖子村)
2022年6月29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2]446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0.4704公顷为国有土地公公符咒。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1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商服用地土地公公符咒。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北至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国有已征地,南至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东至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土地公公符咒。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0.4704公顷,其中:农用地0.4704公顷土地公公符咒。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土地公公符咒。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六、如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土地公公符咒。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土地公公符咒。
特此公告土地公公符咒。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