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向法院起诉吗-专业离婚律师解读:离婚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8-05分类:法事浏览:120
案情简介
王某与丈夫孙某于 2016 年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3月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离婚。两人在婚后不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相互之间缺少沟通,自 2019 年起,两人便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夫妻关系逐渐冷淡。孙某首先提出离婚,王某也表示同意,可提出孩子必须由王某抚养,并要求孙某每月支付 6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孙某同意后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可离婚协议签署后不久,王某便开始反悔,认为孙某如此急于离婚,一定是有了外遇,于是要求孙某必须另行支付 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否则不同意离婚。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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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认为王某的要求纯属无理取闹,自己根本没有外遇,坚决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失费离婚。而且孙某认为,之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金额过高,要求降低到5000 元。孙某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律师观点
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不等于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仅仅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后才算正式离婚。因此,双方在没有领取离婚证之前,无论是否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离婚,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
婚烟关系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
第十一条理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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