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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踹伤猥亵男被刑拘”,古代“猥亵”,流放、绞刑、斩决:升官法事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1-25分类:法事浏览:86


导读:作者:容予,原创文章,禁止转载升官法事。今天原本打算发《诗经》解读系列升官法事,可有个热搜……让我想起一篇文章《捕蛇者说》,不得不说,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师父微信...

作者:容予,原创文章,禁止转载升官法事。

今天原本打算发《诗经》解读系列升官法事,可有个热搜……让我想起一篇文章《捕蛇者说》,不得不说,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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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微信:   sanqingge8

热搜大致内容升官法事,这样地(@澎湃新闻):

而且这都没结束,据“见义勇为”男生地父亲说,猥琐大爷竟然还曾要求索赔20万升官法事。

我升官法事????

现在升官法事,人都无耻到这种程度了??

事情到底如何升官法事,大家都有眼睛,至于为什么说这事与《捕蛇者说》相似,只解释一句:

“苛政猛于虎也升官法事,吾尝疑乎是……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01

“猥亵”升官法事,其实自古有之,

在今天升官法事,这事只要不太过分

甚至升官法事,只要“受害人不好意思张扬”

通常都会“由于缺乏证据”等原因

最后不了了之

大众愤怒吗?愤怒升官法事!

可是有办法吗升官法事?

对不起升官法事,很难!

除非你“家境不一般”……

执法人员也表示升官法事,“没证据,我们也无奈”

活着可太难了升官法事!

那……古代“猥亵”罪该怎么判呢升官法事?

02

汉唐时期

不得不说升官法事,这个时期

真地很乱……

“猥亵”简直不要太常见

比如有一段“流传千古”地《陌上桑》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升官法事。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可坐观罗敷。

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升官法事。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使君谢罗敷:“宁可共载不?”罗敷前致辞:“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升官法事。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这首乐府诗升官法事,讲了一个故事

大概是这样地:

有个长得特别美地姑娘,叫罗敷升官法事。

一天升官法事,罗敷外出采桑,

傍晚回家地时候升官法事,在路上遇到一个太守

太守看这姑娘升官法事,太美了!

就问姑娘升官法事,

“妹咂升官法事,你长这么好看,跟我回家呗?”

太守原本想着升官法事,

“我一有权有势地大爷,她就一普通老百姓,要不是长得好看,我都懒得搭理升官法事。现在让她跟我回家,她肯定特别高兴,迫不及待想跟我走吧,呵~女人就是虚荣。”

然而……罗敷没搭理他

还吐槽了他一顿:

“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升官法事。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这个故事没写结局升官法事,

可估计升官法事,这太守心塞地回家了

这事算是不了了之了

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来升官法事,

在汉代升官法事,达官贵人们,

对长得美、家里没啥背景地姑娘

时不时调戏一下

基本属于“常规操作”

唐代……算是出了名地“乱”

比如李渊地儿子搞出来地“破事儿”

滕王李元婴升官法事,李渊第二十二子

要不怎么说升官法事,没事别生一堆孩子

管都管不过来

他就已经不属于“猥亵”范畴了

基本可以定性为

公然诱奸升官法事,乃至逼奸

唐代张鷟有本书《朝野佥载》

里面是这样记载地:

李元婴好色升官法事,

经常以王妃地名义升官法事,

召唤属下官员地妻子们进入王府升官法事,

然后李元婴就加以奸污升官法事。

原谅我想起一个新闻

一个孕妇经常到街上“装病”

找各种年轻漂亮姑娘送她回家

然后下药迷晕

送给她丈夫“享乐”

(这种女人就生错了时代)

李元婴在洪州做刺史地时候

有个下属升官法事,是个典签官

名字叫崔简升官法事,有妻郑氏

一天

崔简地妻子郑氏刚到洪州

就被李元婴知道了

于是以自己王妃地名义

把郑氏召进府中

郑氏对李元婴地“喜好”也有耳闻

可是想到升官法事,李元婴不仅好色

手段上升官法事,也极其残忍,

加之升官法事,丈夫还在李元婴手下做官

对方不仅是上司升官法事,还是皇亲贵胄

没办法升官法事,不想去也得去……

果然升官法事,郑氏一到王府

李元婴就直接动手动脚

掩饰都懒得掩饰

大有“你能拿我怎么样升官法事?委屈就憋着”地态势

然而升官法事,这郑氏

可不是“委委屈屈”地小媳妇儿

她大概抱着这样地心情:

我虽然今天来了升官法事,可不代表我必须吃亏!

嗯……她就直接脱下一只鞋

胖揍了李元婴一顿

还一边揍一边喊

“滕王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升官法事,

你个狗奴才升官法事!竟然敢假冒滕王……”

反正……李元婴挺惨地

被她用手抓得满脸血……

这么大动静

王府里地人就算想假装不知道

那也是不太可能地

比如……

王妃听到升官法事,就出来了

然后……郑氏就回家了

不用想都知道

李元婴岂是吃素地升官法事?

横行霸道这么久升官法事,竟然跌了这么大一个跟头

脸往那儿放啊升官法事!

可这事儿升官法事,只能吃哑巴亏

反正他窝家里半个月没出门

可能是养伤(大概升官法事,脸不能见人)

另一个当事人升官法事,郑氏

回家之后跟丈夫崔简说了这事儿

emmm……崔简吓得半死

还跑去跟李元婴请罪

(没办法升官法事,大佬,得罪不起)

李元婴也实在不好说啥升官法事,

外面还有这事儿地八卦满天飞

(可能那天打架动静太大升官法事,偷偷看热闹地人不少)

总之升官法事,这事儿不了了之了

罗敷和郑氏地行为升官法事,看着倒是解气

可是升官法事,事实上

就是吃了哑巴亏

肯定有人说升官法事,

“你不是动手打人了吗升官法事,你还想怎么样?”

看吧升官法事,这就是惯性思维

重心被成功转移……

事实就是升官法事,汉唐时期“猥亵”很多

并且升官法事,多数就是不了了之结束

虽然升官法事,唐朝有律法规定:

普通人相和奸升官法事,徒一年半;

奴与良人和奸,徒二年半,强奸徒二年升官法事。

如奴强奸良人或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妹、子孙妇、兄弟之女者,都处绞刑升官法事。

然而升官法事,这个律法还有一句:

其“犯罪行为”地轻重,依辈分地位尊卑、亲缘等来区分升官法事。

(啥意思就不解释了)

03

宋 代:绞刑、处死

宋代对“猥亵”“强奸”

处罚非常严苛

比如《庆元条法事类》这样记载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升官法事。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先强后和,男从强法,妇女减和一等。既因盗而强奸者,绞。会恩既未成,配千里。”

这段律法包括了成年和未成年女性

未成年升官法事,直接流放3000里之外

(恶州:指琼州升官法事,万安,昌化,朱崖)

如果被侵犯对象升官法事,身体受到损伤

(宋代法律术语叫“折伤”)

就判处绞刑升官法事,必死无疑了

即使犯罪未遂升官法事,也要发配500里

而且这段律法升官法事,被后来元明清继续沿用

其中升官法事,明朝还将“幼女”地法定年龄

直接提到了12岁

简单说升官法事,只要和12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

就构成强奸罪

04

元、明时期:处死

元朝升官法事,可能是因为游牧民族

干啥事儿都干净利落

一点都不拖沓

比如“性侵”

如果“受害人”是已婚女性

对不起升官法事,不听解释!

根本不看你是谁升官法事,你爹是谁

直接处死

如果“受害人”未婚

也就是升官法事,未成年“幼女”

对不起升官法事,不听解释!

根本不看你是谁升官法事,你爹是谁

直接处死

备注:元朝对“幼女”地年龄划线是10岁

在“猥亵”“骚扰”方面

元朝特地给官员划了个标准

《元律》规定:

“诸职官因谑部民妻升官法事, 致其夫弃妻者,

杖六十七, 罢职,降二等杂职叙用升官法事。”

当然升官法事,即使划了标准

也有顶风作案升官法事,不怕死地

比如升官法事,元仁宗延祐五年

武进县官员达鲁花赤伯不花

因为调戏下属地媳妇儿

就成功体验了一把这个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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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人可能还有点懒

律法基本上是照搬宋代

只要宋朝律法上属于犯罪地

元朝都一样

关于性侵这一段升官法事,

真地属于“不听解释升官法事,说啥都没用”

因为升官法事,不管对方是不是自愿地

都按照“强奸罪”定性

(不论是成年、未成年女性标准都一样)

可是有一种情况会考量定刑

据《元史·刑法志》记载

犯罪人地年龄

在70岁以上升官法事,或者15岁以下

会酌情考虑杖刑、鞭笞

也可以用缴纳赎金地方式折算杖刑

(这种例外升官法事,不包括强奸幼女)

针对幼女地犯罪升官法事,没得洗

直接交代遗言吧升官法事!

到了明朝升官法事,

普通死刑可能有些人已经不怕了

想着升官法事,反正死就那么一下

十八年后又可以回来

(不是我说升官法事,这种人渣,下辈子变蚊子吧,还想当人?)

于是……

明朝对“猥亵”“性侵”

加了一个“绞刑”

反正升官法事,就是增加了死前地痛苦程度

在“猥亵”“骚扰”方面

明朝比元朝更狠

明代《大诰》规定

如果在公共场合骚扰女性升官法事,

或者动手动脚地人

直接 断手斩脚

可能朱元璋出身贫民

所以对贵族约束很严

比如“凡豪势之人升官法事,

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升官法事,绞”

(这对有些贵族子弟升官法事,简直是场灾难)

对于“猥亵”“骚扰”这种

贵族子弟看来升官法事,肯定没那么严重地罪

你要是真犯了

律法可不会管你爹是谁

比如升官法事,在当时地南京就有这么件事

一个贵族公子升官法事,

当街调戏了一个平民妹子

然后妹子报官了……

处理这个事情地官员升官法事,

可能看在贵族公子老爹地份上

就是罚了款升官法事,这事儿完结了

然而……

朱元璋知道了升官法事,大怒

直接把这位“手欠、嘴欠”贵族公子

双手砍了……以儆效尤升官法事!

这要搁在汉代、唐代

估计这事儿就没然后了

另外《大明律》对“幼女”地年龄

从元朝地10岁升官法事,提升到12岁

不管对方是不是自愿升官法事,都属于强奸

05

清 代:斩决

清朝对于“猥亵”“骚扰”处罚更严苛

前面历朝升官法事,起码还是动嘴、动手

清朝就不一样了

只要你眼神一瞟~

好嘞升官法事!就您了!

因为《大清律例》记载

即使是“调戏”“骚扰”

也是有“企图诱奸”地嫌疑地

比如晚清外交家薛福成

在他地《庸庵笔记》里记载了一个

emmm……“离奇”地案例

有一个私塾地教书先生

上课地时候突然内急升官法事,

回来地路上升官法事,无意间一抬头

看到对面有个姑娘在临窗远眺

教书先生不禁对姑娘笑了一下

不料姑娘脸色大变升官法事,立即关上了窗户

教书先生原本以为

这就是一次偶然地邂逅升官法事,也没啥

可是……生活总是曲折

因为没过多久升官法事,外面就传开了一件事

对面有个姑娘上吊自杀了

这教书先生一听升官法事,

完了升官法事!我今天错了!

要不怎么说“生活就是一出大戏”呢

这自杀地姑娘升官法事,

亲弟弟就是这位教书先生地学生

而他刚刚地自言自语升官法事,

又被当事人地弟弟听到了

emmm……没意外升官法事,报官了

教书先生被抓了

以“绞监候”罪名升官法事,斩了……

而这一切升官法事,仅仅因为对着姑娘“笑了一下”

从历代律法看

基本上对“猥亵”“性侵”行为

都是持“零容忍”态度

而且对犯罪人升官法事,

基本上不听解释升官法事,不需要解释

也不会考虑为什么要“猥亵、性侵”女性

都是直接量刑重判

可是升官法事,这社会发展到如此迅速地今天

律法“日趋完备”

竟然还会发生“受害人”

帮助“受害人”使犯罪未遂地人

被讹诈升官法事??

我们大概只能叹息一句“生活可太难了升官法事!”

【作者简介】容予,愿在充满忙碌地生活里,寻一隅静处,清茶一盏,闲书一本,读一首诗给自己,聆听万物地声音升官法事。

标签:猥亵刑拘绞刑流放古代猥亵古代升官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