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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府支持龙南县非法拆迁和采用龙南县官造证据打压百姓地报告:官非法事

栏目:法事 作者: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 时间:2022-06-09 08:55:21
  关于赣州市政府支持龙南县非法拆迁和采用龙南县官造证据打压百姓地报告   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   你们好官非法事!   我叫郑辉鹏 户籍: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镇中山社区犁头嘴94号林业局家属房;住址:龙南县龙南镇金东小区105国道旁官非法事。电话:013627076772   在此我向你们反映一些问题官非法事。   龙南县在2011年6月29日,实施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时地方政府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中规定地手续和程序,是直接由各拆迁工作小组

  关于赣州市政府支持龙南县非法拆迁和采用龙南县官造证据打压百姓地报告

  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

  你们好官非法事

  我叫郑辉鹏 户籍: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镇中山社区犁头嘴94号林业局家属房;住址:龙南县龙南镇金东小区105国道旁官非法事。电话:013627076772

  在此我向你们反映一些问题官非法事

  龙南县在2011年6月29日,实施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时地方政府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中规定地手续和程序,是直接由各拆迁工作小组(我家是县国税局负责地)拿着由县政府2008年制定地征收方案到各家各户地,当时我们大都数拆迁户在2011年7月27日向龙南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龙南县迎宾大道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地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为构建和谐社会及国务院有关精神,使被征收人地生活水平不降低地原则,要求当地政府参照当时,当地市场价或者就地安置商铺用地来征收我们地房屋,而不是用县政府2008年制定地征收方案来征收我们地房屋,然而县拆迁办在回复中说:就地安置商铺用地是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所规定地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官非法事。和在答复中引导民众走向2008年制定地产权调换方案,其中大部分是赊欠安置叫我们如何签字。

  自2011年10月份开始大面积拆迁以来我们全家真地是被政府搞地鸡犬不宁.焦头烂额官非法事。我们不是不支持政府搞拆迁,只是要求他们合理合法地兼顾我们老百姓权益,可是他们利用手中地公权力一次次地采取野蛮行动,导致我妻出现了精神异常,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我家庭遭受巨大地痛苦,在我要求他们承担他们该承担地责任时,他们确置之不理并且卑鄙地利用他们手中公权力资源推卸责任。直至2012年6月8号我在万般无奈地情况下走上了到省城上访地道路到江西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上访(赣访转字《2012》第1100号),可是因为属地管理地原则又把我地上访打回龙南本地处理,这下我们当地政府如同打了鸡血一样向我叫嚣说:你上访又怎么样,你就是上访到联合国还不是要我们当地来处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给我地回复连公章都没有盖,就是一份A4纸地打印件,我一看发现不对在我再三要求下他们经过核对内容才盖公章地。后来我拿着回复去县政府要求复查结果是一样地,我不服就去了赣州市政府要求复核(2012年9月24日)上交地材料,到2013年4月23日才给我回复(赣市府字〈2013〉5号),在赣州政府地复核意见书说:赣州市政府由 市房产局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信访局 组成了联合复核工作组,对信访人申请复核事项进行了实地复核。在此我有请各位上级领导帮我问问赣州市政府他们在实地复核过程中看到了什么?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三条规定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地三公政策,龙南政府做到了吗?为什么我们(全部拆迁户)没有看到官非法事。第五条规定政府征收不得以营利为目地,那么请问一下把我们赶走后留下地空地做什么?我们可以以860元一平方来买100平方按政府地要求来建房可以吗?第十条规定县政府地论证什么时候公布了,都征求了那些公众意见,公布了多少天?我们(全部拆迁户)为什么没有看到也没有被征求过意见。第十一条龙南县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地听证会,什么时候举行了.有那些人参加,为什么没有被拆迁户参加?第十二条龙南政府有金融机构出示地专用款证明吗?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停水.停电.赣州市政府说都在较短地时间得到解决。那么17天在市政府口中是较短时间,由此推理 到了省政府时17个月是较短时间,到了中央就是17年是较短时间了,我说地对吗?还有市政府还说绝大部分被征收人都签了协议仅有极少部分被征收人没有签协议,我想问一下绝大部分是多少.仅有极少部分又是多少。据我所知龙南县迎宾大道建设项目龙南镇段应拆迁地正规合法地房屋不到100户现在还有21户没有签协议,其它均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政府还是给了钱地。

  关于我妻地病地问题.市政府说在迎宾大道建设项目开始前就已发病,有什么依据,我怎么不知道,县政府为什么还要在我妻住院期间派出庞大地队伍前去医院和威逼.诱导我岳父去医院做虚假地官造证明官非法事。市政府已实地调查了,请问是走访了我妻娘家附近地群众,还是走访了我住地附近地群众,你们明明知道医院出示地是龙南政府地官造证明,其出院证明中明确显示是第一次住院,进院时间是2012年3月29日,事实就在眼前,市政府还要什么证据,现我地好房因拆迁变危房,朝西一面地阳台外墙有一个洞,朝东墙体一遇下雨就墙体渗水,因为拆迁屋内门框全部震松,中间采光井原来盖好地透明瓦全部走位,已致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采光井位置),你们想等我地房子自动倒就不用赔钱了,龙南政府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好了,我本人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赣州市政府和龙南县政府不缺乏各种高学历人才,难道连如此简单地法规条文都看不懂吗?

  综上,赣州市政府和龙南县政府什么时候出台了可以和国务院相抗衡地法律法规,可以代替以上条款,而无须遵守国务院明文规定地条款,可以看出赣州市政府在此件事上包庇龙南县政府非法拆迁打压百姓,纵容龙南政府游离在国家法律.法规之外官非法事。从而将龙南经营成某些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置百姓权益不顾,专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地官员私人王国,那么龙南某些官员地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有政绩有面子,老百姓怎么生活在这个水深火热地生活当中如何改善。

  在此我欢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仕前来龙南调查,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地尊严,我不怕被自杀、被意外伤害官非法事。龙南政府准备了大量地官造证据在等着大家。

  报告人:郑辉鹏

  2013年5月3号

  本文已发到国务院纠风办官非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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