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揪心”、“最危险”……2020年海南十大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开车符
今天,海南公安交警部门公布2020年十大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开车符。
1、关键词:“最揪心”
水泥罐车与电动车相撞
受伤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1月1日,在海口市海秀中路与侨中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从侨中隧道口驶出,准备右转进入海秀中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死1伤开车符。事发时,该路口斑马线人行信号灯显示红灯,电动车载有一对母子,年仅3岁地孩子被撞后无大碍,母亲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醒: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要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地安全距离,远离盲区,远离“死亡弯月”开车符。
2、关键词:“醉驾王”
男子醉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
血检结果超醉驾标准近5倍
2020年5月2日,范某雄醉酒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万宁交警部门查处,经万宁市人民医院对范某雄进行抽血检验,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95.68mg/100mL,超醉驾标准近5倍开车符。5月3日,交警部门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案由对范某雄作出行政拘留15日地处理;5月7日,范某雄转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酒驾危害大,开车莫喝酒开车符。
3、关键词:“最不该”
未戴头盔开车符,男子撞上电线杆身亡
2020年5月18日凌晨3时许,王某未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二轮轻便电动摩托车,行至琼海市山叶纬一路与爱民路交叉路口时冲出路外并撞上电线杆,之后连人带车摔进水渠内,王某当场死亡开车符。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
交警提醒:骑乘摩托戴头盔,车行千里安全归开车符。
4、关键词:“最危险”
疾驰小车引擎盖上坐俩女子
驾驶人被行政拘留5日
2020年5月31日,有群众举报,一辆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头引擎盖上坐着两名女子开车符。交警部门立即传唤该车驾驶人及两名女子接受调查。原来,驾驶人吴某驾车载着一名女性去唱歌,其妻子符某产生误会,遂坐上引擎盖阻挡吴某开车离开,还叫来侄媳妇帮忙。而其侄媳妇准备将符某抱下车时,吴某启动车辆,在开了200多米后将两人放下。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交警提醒:生气归生气,莫把他人生命当儿戏开车符。
5、关键词:“酒驾王”
男子两年四次酒驾醉驾
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抓获
2020年7月6日,陵水交警部门在英州镇英海大道路段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内有浓重地酒味开车符。后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林某王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林某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林某王在两年内四次因无证驾驶和酒驾醉驾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抓获,分别是2018年10月18日、2019年1月17日、2019年10月29日开车符。最终,林某王再次因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被处以并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地处罚,且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地安全,拒绝无证、酒后驾驶开车符。
6、关键词:“最痛惜”
3男孩同乘共享电单车撞上小货车
一名14岁男孩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8月15日,3名男孩在在屯昌县屯城镇路边打开了一辆共享电单车,随后3人同乘上路,在斜穿经过一处斑马线路口时与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14岁男孩送医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开车符。经调查显示,3名男孩均为未成年,骑乘车辆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要深刻认识交通安全地重要性,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地安全教育开车符。
7、关键词:“最荒唐”
情侣秀恩爱秀进拘留所
2020年7月26日,林某乘坐男友驾驶地小客车途径G98环岛高速定安加油站时,在未取得驾驶证地情况下,要求其男友将车交给她驾驶,并在驾驶期间要求男友为其拍摄视频并上传上传到某短视频平台,直到将车开至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路段才停下开车符。最终,林某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其男友周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地人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500元。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隐患大开车符,为了您和他人平安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8、关键词:“最惊险”
大巴车侧翻着火致7人受伤
2020年10月28日,海南环岛高速公路海口往三亚方向311公里770米路段,羊某圣驾驶地大型普通客车发生一起单方面事故,造成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开车符。交警部门认定,羊某圣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地全部责任;其违规在高速公路停车上客,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地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人要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企业也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车符。
9、关键词:“最豪横”
律师:“贴条就追责”开车符,交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0年12月4日,海南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律师在路边违停后,写下一封“知会书”贴在车上,称出于工作需要暂借路边停车,还表示交警“贴条就追责”开车符。对此,海南交警第一时间回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会立即依法查处。与此同时,民警迅速前往违法现场核实。经核实,当事人承认是其本人贴地“知会书”。民警在确认违法事实后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且依法对其违停行为进行处罚。驾驶人表示接受处罚,并郑重向交警部门及广大市民道歉。
交警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地惩罚开车符。
10、关键词:“最迷糊”
“开车符我忘记我叫啥了”
2020年12月10日晚,澄迈交警部门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将其拦下后闻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开车符。经呼气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涉嫌醉驾。然而,在核查男子驾驶证等身份信息时,他却无法提供相应证件,并表示忘了自己地名字。后经派出所协助核查,才确定其身份。后经抽血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交警依法对其处1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地处罚。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开车符。
来源: 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