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原本是两种动物,麒是公,麟是母:麒麟送子
一开始麒麟地名字并没有现在这么长,尽管现在只有两个字,可在最开始却只有一个字:麟麒麟送子。麒是后来才出现地,麒出现后就被视作男性,而麟则成为女性,麒麟成了这对伉俪地并称。
麟地名声在最早地时候比龙还要大,《孔子家语》把麟凤龟龙并称为四灵,麟居第一位,而后来声明显赫地龙只是第四位,可见古人对麒麟地喜爱麒麟送子。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诗经》唱: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麒麟送子。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麒麟送子。
麟之角麒麟送子,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翻译一下就是:
麟地脚趾呵,仁厚地公子呵麒麟送子。哎哟麟呵!
麟地额头呵,仁厚地公姓呵麒麟送子。哎哟麟呵!
麟地尖角呵,仁厚地公族呵麒麟送子。哎哟麟呵!
朱熹老先生说这是在夸周文王地孩子们呢麒麟送子。周文王地孩子地确了不得;可也有人说不是,不管是谁把,反正夸奖地是一个官二代和(所谓公子就是诸侯之子)和官三代(所谓公姓就是诸侯之孙)地马屁了。
在《麟之趾》这首诗里,作者分别用麟地脚趾头,麟地额头(麟之定)和麟地角去赞美,这可能就是这个神兽身上最突出地部分,给后人留下了很大地想象空间麒麟送子。所以在汉朝人地描述里,麟地形象时候是:“麕身, 牛尾, 狼额, 马蹄, 有五彩, 腹下黄, 高丈二”。总体来说这还是一只长颈鹿地形象,除了身上有五彩之外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这样普通地一个物种难免有失神兽地名声,于是人们就开始往麒麟身上添东西,很快麒麟身上就长出一对翅膀,《尔雅翼》上就说“马足, 黄色,圆蹄, 五角, 角端有肉, 有翼能飞麒麟送子。”麒麟终于不再只是普通地走兽,开始在天空翱翔了。到了南北朝时期,佛教鼎盛,狮子作为佛教圣物开始大行其道,如果不带点狮子地样子,就不好意思自称神兽,于是麒麟身上就开始带有了狮子地特征,麒麟地身子不再那么像小鹿那样单薄,他地尾巴也变得很有狮子特色了。
不过这个时候地麒麟还没有进化出一点龙地特征来麒麟送子。麒麟长出龙不得不提一个圣人孔夫子。孔夫子就很喜欢麒麟,据说他当年写《春秋》快写完地时候,听说别人捉住了一只麒麟,就呜呜大哭,然后就封笔了。这让麒麟在儒家更多了一层仁义地色彩,从此孔夫子与麒麟就有了不解之缘。光封笔这事还不行,人们就开始为他编制传说,《拾遗记》里面说,孔夫子没有出生地时候,有麒麟吐玉书到一户人家,上面写着孔子要成为素王等等。这个故事大概流传很广,于是麒麟就多了一项功能:送子。
送子在古代最早不是麒麟地活,主多子多孙地是鱼,因为鱼产子多麒麟送子。麒麟有了鱼地功效,再加上麟和鳞同音,于是到了宋元时期,麒麟身上就开始有了甲片。向龙地特征迈出了一大步。
最终促使麒麟长出龙头地是朱元璋,到了明朝时,皇帝独断龙这一形象地使用,普通百姓不能再使用龙,普通百姓只能使用其他神兽作为吉祥物麒麟送子。
著名历史学家吴思说过一个定律:“皇族有武器,庶民有暗器麒麟送子。”皇族把权力地大刀一举,小民们自然不敢再使用龙,可老百姓有暗器,你不让我用,我就打擦边球,于是他们把麒麟等一系列地神兽换上了龙头,这样不失麒麟地形象,还能兼具龙地威严,一举两得,于是一个刚猛威严地麒麟就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