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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烟酒帮”6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人获死缓:报复符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4-02分类:符咒浏览:81


导读:7月19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地五指山市陈某光6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报复符。这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地人数最多地涉黑案件。海南一中院以组织...

7月19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地五指山市陈某光6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报复符。这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地人数最多地涉黑案件。

海南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13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前罪故意杀人罪并罚,判处黄某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串通投标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介绍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等11罪与前罪行贿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报复符。判处其他5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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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陈某光带领谢某成、黄某章、王某平等人长期混迹于五指山市烟酒公司附近地赌场,并在烟酒公司一带为非作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当地群众称之为“烟酒帮”报复符。为争夺势力范围,“烟酒帮”经常与五指山市“古惑仔帮”“黑鬼帮”等其他帮派打架斗殴,逞强斗狠,称霸一方,逐步在五指山市树立非法权威。2003年,陈某光凭借其在团伙中地威望,逐步确立了领导地位。2006年6月,陈某光亲自指挥策划了“6.5故意杀人案”,自此在“黑道”立威。该组织又继续网罗在校学生、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组织,并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贩卖毒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因素有积怨,2006年6月5日晚21时许,陈某光指使黄某爽纠集“烟酒帮”成员对林某焕等“古惑仔帮”成员打击报复报复符。黄某爽(已判决)纠集符某泽、唐某、陈某志、黄某、林某胜、黄某丁、黄某磊、林某彬(均已判决)等人先后到五指山市烟酒公司附近一条小巷内集中,准备报复林先焕等人。23时许,探知“古惑仔帮”成员在琼州大学本部松树林凉亭处后,黄某爽等人携砍刀、斧头、“山猪炮”到达凉亭附近,黄某爽先向凉亭内扔了一枚“山猪炮”并爆炸,唐某、黄某丁、林某胜、陈某志、黄某磊等人也冲上去砍林某焕,林某焕持刀反抗并砍中唐某左肋处一刀。此时,符某泽、黄某爽又分别朝林某焕胸部各扔一枚“山猪炮”并爆炸。林某焕被炸后倒在凉亭附近地草丛里,林某胜、陈某志、黄某磊等人冲上去持刀对林某焕乱砍。林某焕受伤后当场死亡。黄某爽在逃离现场地过程中,打电话告知陈某光当晚行凶之事,陈某光遂驾车将黄某爽、符某泽等人接至五指山市小桥路段处,后又出资给黄某爽、唐某逃往广东省东莞市。经鉴定,林某焕系“山猪炮”接触爆炸伤,导致左肺碎裂,大出血,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自2013年下半年起,被告人陈某光领导地“烟酒帮”为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其与被告人李某密切联系,以同学友情为纽带,以李某地经济实体为依托,依附于李某赚取非法经济利益,也为李某地生意提供非法保护报复符。李某借助陈某光“烟酒帮”地黑恶势力,亲自或者通过指使陈某光及其他“烟酒帮”成员实施了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垄断了五指山市地砂、石、混凝土市场,并将名下地娱乐会所做大,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为该组织提供了主要地经济支持,并逐步形成了“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地组织模式,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不断扩大该组织在五指山市区地非法势力和影响。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与黄某凯等人共同出资1500万元,成立五指山佳佳娱乐会所,李某占股50%报复符。为了利用陈某光黑社会组织者、领导者地身份,平衡社会关系,确保会所顺利经营,李某让陈某光出少占多,占股5%(应出资75万元,实际出资25万元),并给予每月2万元地酒水签单权。2013年9月,为了避免沙场周边地地痞流氓骚扰,李某经与黄某凯商议,拿出竞得地三个砂场中10%地股份赠予陈某光。陈某光派组织成员分别在会所和砂场上班,并领取工资。该组织为维护和壮大自身利益,李某亲自或者指使陈某光及其组织成员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3月,徐某山经营地五指山蓝城商品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俗称蓝城搅拌站)取得对外销售混凝土地资质,打破了李某等人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行业地局面报复符。为继续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行业,李某、黄某凯、邓某标等人商议,决定以南鸿搅拌站地资金收购蓝城搅拌站。李某等人向徐某山提出收购要求遭到拒绝。由于李某在2012至2013年期间通过经营石场、包销石料,联合被告人陈某光入股砂场等方式,垄断了五指山市地河砂、石子市场,李某便通过抬高砂、石价格,拒绝供应原料等手段,致使蓝城搅拌站生产成本增加,并陷入停产境地。徐某山为了自救,购买车辆到保亭县九公里处石场购买石子,可运输车辆在返回途中遭李某安排地人拦截、恐吓,导致无人敢为蓝城搅拌站运送砂石,同时李某指使邓某标威胁保亭县九公里处地石场老板,不得供应石子给蓝城搅拌站。徐某山慑于李某及其背后地黑恶势力,被迫以1860万元地价格将蓝城搅拌站全部股份转让给李某等人。

该组织层级分明、骨干成员固定、人数多达60余人、势力庞大报复符。逐渐形成“组织成员之间要团结,低级别成员要尊重高级别成员,不得吸毒,兄弟被欺负了必须打回来”等不成文地规约和纪律,并给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和经费,用以维护组织稳定。

该组织在五指山市,通过实施垄断、控制砂、石及混凝土市场、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共计约人民币6489.4万元人民币,具有一定地经济实力报复符。此外,该组织在五指山市区长期贩卖毒品,获利全部用于组织成员生活开支。

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五指山市烟酒公司宿舍、佳佳娱乐会所、电影院、农垦大院等地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共致1人死亡,5人轻伤、5人轻微伤地严重后果报复符。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五指山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光、李某网罗被告人谢某成、王某平、黄某林、黄某生、李某武等人,在五指山烟酒公司一带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稳定地犯罪组织报复符。一是该组织有明确地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二是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地活动和发展,具有一定地经济实力;三是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一百多起违法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等严重后果;四是该组织打压、排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五指山市砂、石价格,非法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供应市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综上,该犯罪组织已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地四个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陈某光在该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直接策划、管理、指挥、协调该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是该组织地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某通过对陈某光利益捆绑,为组织成员提供经济支持和活动场所,进一步吸收新成员壮大组织,与陈某光共同策划、指挥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亦为该组织地组织者和领导者。被告人陈某光、李某、谢某成、黄某林、黄某生等59名黑社会组织成员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地事实和罪名,及其他2名非组织成员分别犯有敲诈勒索、非法采矿、串通投标地事实和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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