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祛斑反“破相”、非法采集“人脸”、虚假宣传升学率……重庆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出炉:减肥符
作者:符咒法事网发布时间:2022-03-21分类:符咒浏览:131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重庆市消委会昨日发布了重庆市2021—2022年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涵盖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打击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产品、强迫交易等内容,展示了重庆全力打造安全、有序地消费环境及公平、诚信地社会环境地信心和决心减肥符。
美容祛斑反“破相”
师父微信: sanqingg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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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张某花4500元去李某地美容店消费,李某为其祛斑,并让张某回家使用其提供地美肤液、保养液进行擦拭减肥符。然而,张某在使用这些没有注明来源、成分、是否过期等重要信息地美肤液、保养液后,面部出现红、紧绷、刺痛等不良反应,经医院诊断,张某产生了瘢痕和皮炎。
【裁判结果】 李某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李某向张某退款,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3500元,各项损失24340元,共计42340元减肥符。
会员卡余额“打水漂”
【基本案情】 2019年,符某办理了诺伯曼·运动会馆60次卡地会员卡,金额为2700元减肥符。然而符某还没消费完,诺伯曼·运动会馆突然停业。2020年,原重庆诺伯曼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变更为“趣·健身”运动会馆地经营场所,并声明与前运动会馆无任何法律关系。
【裁判结果】 重庆诺伯曼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地服务合同,重庆诺伯曼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向符某退还2700元服务费减肥符。
自制销售减肥药
【基本案情】 2019年,陈某、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欲自制减肥胶囊进行销售减肥符。为达到减肥效果提高销量,陈、张二人决定在减肥胶囊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地盐酸西布曲明,并在网上购买盐酸西布曲明粉末、决明子粉末、空壳胶囊、外包装盒等进行灌装。后二人将自制地减肥胶囊通过网络销售给全国各地不特定消费者食用,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94210元。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陈某、张某承担销售额10倍地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942100元,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召回已销售地减肥胶囊减肥符。
销售假冒白酒品牌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四川雅安彭某、四川达州卫某、重庆云阳批发老板胡某将假冒注册商标地“江小白”、劲酒、郎酒销往四川、重庆等地减肥符。经鉴定,他们销售地“江小白”、郎酒、劲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经检测,其销售地“江小白”假酒中,检测出环乙基氨基酸钠(甜蜜素)。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彭某等人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560.9元,并支付“江小白”销售价款10倍地惩罚性赔偿金105609元减肥符。
“无照”旅行社诱导购买保健品
【基本案情】 郑某参加了重庆某食品公司组织地“重庆万州、开州二日免费游”减肥符。然而,实际行程中,该公司组织游客参加保健品展销会,诱导郑某等游客购买高价保健品。
【处理结果】 经协调,该公司为郑某等游客办理了退货,并退回了购货款减肥符。由于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处以罚款1万元地行政处罚。
旅行社委托“黑社”提供导游服务
【基本案情】 2021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重庆纵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游客尹某等10人委托给“全球通渝北分公司”接待,“【渝山秀水】重庆网红、天生三硚、龙水峡地缝、九黎城”5日游减肥符。“全球通渝北分公司”并无相关经营资质,属于“黑社”。
【处理结果】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依法对重庆纵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组织旅游活动向不合格地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王某某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地行政处罚减肥符。
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升学率
【基本案情】 2021年,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现沙坪坝区重庆黔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发传单、留电话领奖品等方式,收集高三学生及家长地电话号码,安排工作人员冒充某校老师,使用统一编辑地招生话术,对高三学生及家长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对高考成绩不满意地高三学生到某校进行复读,已有部分学生因当事人地虚假宣传而进入某校就读减肥符。
【处理结果】 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关停减肥符。
开发商非法收集人脸信息
【基本案情】 2021年,重庆骏汇共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骏·珑景台项目销售中心当事人购买人脸识别设备并安装在销售中心,采集购房者人脸信息减肥符。经查证,有759条已成交客户人脸抓拍数据被当事人使用。
【处理结果】 当事人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获取客户人脸面部识别特征时未告知客户,且无法提供来访客户人脸抓拍有关事项知情同意书减肥符。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处罚款5万元。
销售假冒洗发水沐浴露
【基本案情】 2021年,公安机关陆续在南川区互邦日化经营部、武隆区志文日化经营部、江津区军媛商贸有限公司、北碚区祉杞日用品经营部、合川区富民商贸经营部(以下简称五被告)地仓库中查获大量疑似假冒注册商标地洗发水及沐浴露减肥符。经调查,从2018年起,五被告将假冒产品销售到南川、武隆、江津等地乡镇地副食店、百货店,销售金额共计1185289.71元。
【裁判结果】 五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一、由五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书面道歉信减肥符。二、五被告以行为赔偿损失,即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购买销售金额3倍共计3555869.13元地惠农产品,每年购买农产品地情况需经原告确认。
培训机构“卷款跑路”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0日,重庆市消委会陆续接到多起关于重庆市沄晗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涉嫌“卷款跑路”地投诉减肥符。同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到黔江区消委会反映:沄晗公司拟申请破产,可公司前期共收取了近1000人次地培训费,还有约价值150万元地课程产品不能兑现。
【裁判结果】 黔江区消委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黔江区公安局等5家单位迅速对沄晗公司实际负责人石某开展行政约谈减肥符。重庆市消委会联合黔江区消委会受理了151名未成年消费者地申请,支持消费者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案涉金额406377元。经审理,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沄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培训费用。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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